彼得•德鲁克:创新机遇来源七 —— 新知识

摘要:作为人们最常谈论和熟知的创新类型,关于新知识的创新案例举不胜举。从柴油发动机、飞机、计算机、工业自动化生产线、青霉素、塑料等自然科学和技术产品,到管理学、学习理论、报纸等非科技的社会创新,都展现了新知识创新在推动人类进步上所发挥的重大影响。与其它六种创新的来源相比,基于新知识的创新是最耗费时间和资源、难度最大、风险最高而最难以驾驭的。德鲁克归纳了关于新知识创新的特征,以及它对创新者提出的要求。

基于知识的创新的特征

  1. 时间跨度长

新知识的创新需要经过从发明新知识、形成应用技术,到最后被规模化和市场化的完整过程。这个过程有可能长达数十年。以工业自动化生产线和化学疗法的临床运用为例:从最初的研究发现到最终的大规模应用,分别花费了27年和25年的时间。

  1. 需要将不同的知识聚合在一起才能完成创新

如果创新所需要的某项知识不完备,创新的时机就尚未成熟,需要等待直至最后的缺失项被填补之后才行。例如飞机的发明,就是在汽油发动机和空气动力学这两种知识完美融合之后,才使得飞机制造成为可能。

  1. 市场接受度不明确

其它类型的创新都是利用已经发生的变化来满足已经存在的不同的需求,而知识创新本身就是在引起变化,它必须自行创造出需求。其风险较高,因为没有人可以准确预测使用者对它的态度是接受还是排斥。1861年最初发明电话的赖斯正是因为当时人们认为“电报已经足够好”的普遍心态而放弃了进一步研发电话的机会。但当15年后贝尔为电话申请专利时,人们立即对此做出了积极的反应。

基于知识的创新对创新者的要求

与其它创新不同,基于知识的创新对创新者特别提出了以下三点具体要求。

首先,基于知识的创新需要对知识创新的所有必要元素(无论是知识本身,还是社会、经济或认知方面的要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莱特兄弟发明世界上第一架飞机的过程就是最好见证:他们首先全面彻底地考虑了要建造一架由人驾驶并由马达推动的飞机所需要的知识,然后着手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在经过了多次基础试验后,他们获取了一些重要的数据和信息,并对这些信息先进行理论上的分析,接着进行风洞测试,然后再进行实际的飞行试验,直到他们获得建造副翼和机翼所需要的数学知识。经过了这种全面、深入的分析,创新者才能识别出目前的创新过程中有哪些必需的要素尚不具备,评估是否可以将其研发制造出来,或者得出该项创新暂不具备可行性的结论,而选择延期。

如果缺少这种全面、深入的分析,创新努力则极有可能以失败告终。以青霉素的发明及生产为例:青霉素最早由英国生物化学家亚历山大·弗莱明发现,在19世纪40年代,英国科学家通过大量技术性工作研制出青霉素,并确定了它的正确用途。然而他们并未将青霉素的生产能力视为创新过程中的一项关键知识要素,而对所必需的发酵技术做进一步的技术研发。而当时还是美国一家小医药公司的辉瑞继续研究发酵技术,最终成为世界一流的青霉素生产商。由此可见,以新知识为基础的创新若是没有对创新的所有必要元素展开全面、深入分析,要么创新难以成功,要么创新的果实只能拱手让与他人。

基于知识的创新的第二个要求,是要设定一个清晰的战略定位。基于新知识的创新一般很快就会面临超乎想象的大量竞争者,稍有差池便会被竞争者超越。德鲁克指出,基于知识的创新在战略定位过程中有以下三个要点:

  1. 开发一整套系统,然后占领该领域。例如,IBM早期将向客户出租计算机作为商业模式,而不是出售计算机,同时还向客户提供所有软件、程序设计,为编程人员提供计算机语言指导,为客户管理人员提供计算机操作指导,以及为客户提供所需的服务。
  2. 聚焦市场,为产品创造市场。例如,杜邦公司发明了尼龙之后,并没有“销售”尼龙,而是着手建立了一个需要以尼龙为生产原料的女性裤袜和内衣的消费市场,以及需要用到尼龙的汽车轮胎市场。然后,杜邦公司将尼龙提供给加工商,由他们生产这些杜邦已经创造出需求而且实际上已经在出售的产品。
  3. 占据一个战略位置,专注于一项关键功能。上文提及的美国辉瑞制药公司就很好地实践了这一要点,专注于青霉素的发酵生产工艺,才在该领域中成为青霉素的早期领导者,助力其成为当今全球领先的生物制药公司。

德鲁克指出,对创新者而言,上述三个要点都充满了风险。但基于知识的创新者必需明确一个重点,如果连一个重点都无法明确,或在两者之间摇摆不定,或试图尝试几个重点,那么风险将会更大,必然会导致失败。

最后,基于知识的创新者,尤其是基于科学或技术知识的创新者,需要学习并实践企业家管理。由于知识创新的风险较大,企业家式的创新管理对于基于知识的创新来说,比对于其它任何一类创新都更为重要。然而,基于知识创新、特别是基于高科技的创新往往是由擅长技术的企业家本人管理,造成该类型企业过分注重技术的复杂性而缺少真正的企业家管理。德鲁克在《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一书中对新企业如何实践企业家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和阐述,我们将在关于创新管理的后续文章中进行介绍。

将基于知识的创新与其它创新来源相结合

虽然新知识创新的可预测性和可靠性最低、风险最大,但可以通过把新知识与创新机遇的其它来源(如意外事件、不协调的事件、尤其是程序的需要)相结合,从而大幅降低风险。因为在其它创新机遇来源的领域里,接受度往往已经确立,或是可以较容易地进行检验,有很高的可靠性。同时,在这些领域中,完成创新所必须创造出的新知识,通常可以精确地加以界定。以前文介绍的白内障手术的创新为例:因为既有程序的需要(即在手术中切断韧带)可以被相当精确地界定,并且用户对该程序创新的接受度很高,从而大大降低了新知识创新(对于能够溶解韧带的酶进行保存和运输方法的改良)的风险。

您可以阅读以下相关内容:

1. 《彼得•德鲁克:创新机遇来源一 —— 意料之外的事件》

2. 《彼得•德鲁克:创新机遇来源二 —— 不协调的事件》

3. 《彼得•德鲁克:创新机遇来源三 —— 程序的需要》

4. 《彼得•德鲁克:创新机遇来源四 —— 产业和市场结构的变化》

5. 《彼得•德鲁克:创新机遇来源五 —— 人口统计数据的变化》

6. 《彼得•德鲁克:创新机遇来源六 —— 认知的变化》

彼得•德鲁克:创新与企业家精神

导读:

创新无疑是经久不衰的时髦用语,无论是创业者、企业家、还是政府机构的管理者,总是在不同场合热烈地谈论着创新。而当论及具体的创新理论以及创新如何指导商业和管理实践,人们的理解却可能大相径庭。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在其创新理论和实践的经典之作《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一书中,为我们提供了解读创新的完整视角,论述了企业家如何通过有组织、有目的、系统化的创新管理工作来实现创新,为企业如何在竞争激烈、瞬息万变的商业市场上取得创新成功提供了重要指引。在本系列文章中,我们将围绕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创新的来源、创新的原则、创新管理及创新市场战略这几个篇章,回顾大师对创新的真知灼见,为企业的创新实践提供借鉴。

什么是创新与企业家精神

 200多年前,发明了“企业家”一词的法国经济学家萨伊提出,企业家的核心职责就是“将资源从生产力和产出较低的领域转移到生产力和产出较高的领域”。政治经济学家熊彼特也在其企业家理论中指出,企业家的本质就是进行创造性的破坏即创新。深受熊彼特影响的德鲁克通过对大量真实案例进行剖析,在前人的基础上延伸出了“企业家精神”这一概念,并发展性地将其定义为一种行动,而非企业家的心理和个性特征。德鲁克认为“企业家精神”意味着:能够大幅度提高资源产出;创造出新颖而与众不同的东西,改变价值;开创了新市场和新顾客群;总是在寻找变化,对其做出反应,并将其视为机遇而加以利用。

那什么是创新?德鲁克将创新概括分为三类:产品的创新、管理的创新和社会的创新。

产品的创新是指企业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创新。

德鲁克深刻地指出,创新有别于创意或是发明创造,而要以是否为客户创造出新的价值作为检验标准。例如:爱迪生发明的灯泡相较于英国物理学家斯旺发明的灯泡而言,技术上并无优势,但却更适于电力公司使用。为了让灯泡走入千家万户,爱迪生还对融资、接线专利及配销系统做了周全的安排。斯旺发明了一项产品,但爱迪生通过建立一整套系统,创新了产品与服务。

管理的创新是指制造产品和服务、并将它们推向市场所需要的各种技能与活动的创新。

例如:麦当劳在发展早期就是通过将快餐作业系统化,使产品标准化、工作流程及操作工具规范化,从而改变了快餐业的运营方式。该举措不仅大幅提升了资源的产出,而且开创了新市场和新顾客群。

社会的创新是指对市场、消费者行为和价值的创新。

例如:收割机的发明者之一麦考密克通过发明“分期付款”制度,使得原本因收割机价格过于昂贵而无法购买的农夫能够以未来的收入来购买收割机,于是农夫就具备了农业机械的购买力。麦考密特的“分期付款”制度改变了消费者行为,创造了新的顾客。

正如德鲁克强调的,创新应该是一个经济学或社会学术语,而非技术术语。创新就是改变资源的产出;就是通过改变产品和服务、改变制造产品和服务并将其推向市场的方式、以及改变消费者行为和价值来为客户提供价值,创造出新的客户满意。

综上所述,企业家精神与创新是紧密联系的,创新是展现企业家精神的特殊手段,企业家精神通过创新活动而实现。德鲁克眼中的企业家精神的本质,就是有目的、有组织地进行系统化的创新实践。我们将在后续的文章中,继续就德鲁克关于如何寻找创新的机遇、进行创新实践的论述展开介绍。